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赵晖)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大连市“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预公告名单(第一批)》,657家“失联”或“空壳”情形的融资租赁公司被公告。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正常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非正常经营类主要是指“失联”和“空壳”等经营异常的融资租赁公司。“失联”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监管信息。“空壳”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融资租赁公司:未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告系统报送并公告上一年度年度报告;近6个月监管信息显示无经营;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现将657家存在“失联”或“空壳”情形的融资租赁公司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名单内的融资租赁公司,须于公告期内,按照《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暂行)》标准进行整改,并向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公告期满后,对未整改、未申请验收、整改验收不合格、未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公司,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公布和调整“大连市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录”,并推送到有关职能部门。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正常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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