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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中鲁海延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延子公司”)收到青岛市崂山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拨付的政府补助资金2,836.34万元,上述政府补助与本公司及海延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根据国家现有相关政策判断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具体情况见下表:
政府补助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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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1. 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补助2,836.34万元公司拟在收到当期记入“其他收益”科目。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2,836.34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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