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市社会保险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金缴费基数进行了上调。
从今年开始,养老金的缴费标准由以往的每年自然年度,即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调整为从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年度。根据规定,我市今年的养老金缴费标准根据2017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进行上调。
市社会保险局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核定科科长 郝鸣:这个调整是根据2017年度社评工资统计部门公布的社平工资4145元为基数来调整的。就是从最低60%到最高300%一共分为9个档次,一档比上一年度缴费增加了36.8元,九档缴费增加了186元。
根据缴费自愿的原则,按照新的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时仍然可以灵活选择缴费的档次。
市社会保险局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核定科科长 郝鸣: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这个是没有硬性规定的。市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者是到建行各个营业网点进行自助缴费,缴纳当年的社保费用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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