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单位客户开通特定品种(不含原油)交易权限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 专业投资者或适当性评估等级为 C3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
2. 指定下单人参加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并达到合格分数;
3. 具有 10 个交易日且 20 笔及以上的境内期货、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近三年内 10 笔及以上的境内期货、期权或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近三年内 10 笔及以上交易所认可的境外成交记录;
4. 申请开通特定品种(不含原油)交易权限前 5 个交易日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
5. 具有参与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投资范围应包含申请的交易权限类别;
6.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注:已有金融、商品期权、特定品种、股票期权交易权限,或近一年内具有累计 不少于 50 个交易日交易经历的客户,可免资金、考试、交易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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