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看到这个问题,个人感觉这个问题应该算是问题质量比较高的了。看过下面的回答,仅仅是分析了安置房先建立好的好处,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讲述为什么不先建设安置房?借此机会简单谈谈我的观察。
地方政府拆迁安置的流程需要清楚
2017年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其中有一段情节,大风车拆迁事件就从侧面反映了拆迁安置的难度和涉及部门的多。借此机会简单谈谈我的理解:
第一、拆迁本身就是个费时、费力、费钱的过程。一般来说拆迁安置首先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批准后才可实行。获得批准后,直接责任单位就有市级政府、区级政府、拆迁单位、被拆迁对象等几个主体。一件事情牵扯的人员越多,那么处理起来就更复杂。电视剧中涉及的拆迁对象仅仅只有几百个员工,但是实际城中村拆迁安置动辄都是牵扯上万户的家庭,难度只有更大,没有最大。拆迁尚且如此,安置就更难说了。
第二、拆迁安置的资金来源我们要清楚。对于大多数地方政府来说,拆迁安置的资金来源都是银行贷款和财政拨款两种形式。其操作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地方政府通过银行贷款和财政拨款的形式对土地进行征收,然后以高拍高卖的形式卖给开发商,然后由开发商负责具体的土地开发和具体安置(一般安置区域,开发商都会选择安置房和商品房都进行建设,通过商品房销售获得利润)。政府通过这种形式不仅仅可以解决拆迁安置问题,还可以借此获得部分财政收入。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开发商或者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那么安置和补偿就很难兑现了(问题的集中点还是在开发商身上)。
第三、我国开发商进行土地开发的流程相信大家都明白的。简单来说,开发商通过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获得初期的项目启动资金,然后通过边销售边回款的形式获得利润。这就是为什么预售制销售在我国实行的原因,其根本就是为了解决开发商短期的资金问题,不妨碍城市和项目建设。
如果安置房都建好了再拆迁房子会怎么样?问题不是一般的多
第一、安置房建在哪里?异地安置无非会增加拆迁难度。目前来说大多数城中村的安置都是就近安置,就像上面讲的一样拆迁安置区域内,开发商会选择一部分区域进行安置房建设,另一部分区域进行商品房建设,毕竟开发商也要赚钱。如果是异地安置的话,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增加拆迁安置的难度。比如:本身城中村在三环内成熟区域,非得把你给安置到四环甚至五环,你会同意?企业异地安置容易,但是居民异地安置很难。
第二、安置房和商品房建设的钱从哪里来?上面已经讲了其实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建设最主要的投资方是开发商,政府只是通过财政和银行贷款解决了前期的安置费和拆迁费等问题,如果政府再把安置房建好,资金肯定是不够的(仅仅银行贷款利息这项就足以拖垮政府财政)。记得看过一个电视剧,讲深圳当初开发的例子。当时深圳市长要求国家给批复5000万启动资金,理由是这样的:5000万资金用于土地征收按照每平米500平米的价格进行征收,然后转手以每平米5000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这样政府就很容易净赚几个亿,开发商也赚的盆满钵满。
第三、房子建设需要周期,时间就是金钱,高负债率是房企的特点。为什么我国有预售制度,其根本就是在于帮助开发商解决短时间的资金压力问题。可以说如今以恒大、万科、碧桂园等全国性房企为例,让其取消预售制度,改为现房销售,我相信99%的房地产企业要破产。要知道房地产企业的平均负债率都在70%以上,如果资金周转稍微慢点仅仅银行贷款利息这项就足以使其陷入困境。万达为什么要急于转型,其中高负债背后的代价就是高利息,这点道理大家要明白。
相比于安置房建设,适当逐步取消预售制度应该是当务之急
因为过去很多年一直实行的预售制度,使得房企的门槛一度很低,很多地方性的开发商本身并不具备完全的开发能力,遇到行情好的时候还能维持运营,但是一旦出现房价稳定或者微跌的情况,销售不顺就会导致烂尾。烂尾楼可以说已经是一种严重的资源浪费,所以适当取消预售制度或者给与预售制度进行改革实在必行。
第一、对于条件适合的区域进行取消预售或者说预售规定一年内必须交房(也就是准现房预售)。对现有预售制度进行改革可以说是倒逼房地产企业进行转型升级,仅仅依靠银行贷款的日子已经行不通了。一年以内的预售期可以大大减少楼盘烂尾的可能性,这对于房企的实力也是种检验。
第二、房子不是普通商品,取消或减少预售期限可以引导房企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上做文章。目前来说取决于房子价值的还是位置(资源配套越完善的位置房价越高),但是未来不仅仅是位置在房屋质量和售后维护上也应该成为重要的价值参考。预售期越短也就意味着房企要拿出真正的好产品,好设计,好的服务才能赢得消费者认可。
综上,先建好安置房再进行拆迁在城市实现是很难的,但是在农村地区还是有可能的。因为毕竟资金压力不是那么大,但是也不适合大规模的普及,至少说现在是这样。起码等等真正取消预售制度后,或许先安置在拆迁才有可能。各位觉得呢?欢迎关心房产的朋友积极留言、点赞、关注、转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