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5,340,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于黑色金属采选业,主营业务是铁矿石开采,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球团矿的生产、销售及机械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球团矿。全资子公司金召矿业以铁矿石开采、销售、对外工程施工为主,控股子公司金岭球团以生产、销售球团矿为主。
公司铁精粉铁含量基本在65%以上,含硫、磷等杂质不高,主要作为炼铁、炼钢的原料;公司球团矿为酸性氧化球团,品位63%~64%,主要销售给黑色冶炼企业及各大钢厂,主要用于高炉冶炼。
公司是国内以铁矿石采选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具有优质铁矿石资源,公司铁矿石品位与开采条件均优于国内同类地下开采的铁矿矿山,属于国内富矿之一, 主要产品铁精粉获得国家同类产品唯一“金质奖章”。公司产品为磁性铁精粉且为自熔性矿是各大钢厂造球、炼钢的原材料,加之品位高,S、P、SiO2、TiO2等有害元素含量低,产品销路较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主要产品市场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铁精粉主要销售给黑色冶炼企业及各大钢厂,铜精粉和钴精粉属于伴生矿,产量占比很少,基本产销平衡。公司铁精粉铁含量基本在65%以上,含硫、磷等杂质不高,主要作为炼铁、炼钢的原料。
公司下属单位机械制造厂所生产的铲运机、破碎机、矿车、罐笼等设备主要用于国内各大规模矿山企业,是山东省机械工业生产定点企业。
公司球团矿为酸性氧化球团,品位63%~64%,主要销售给黑色冶炼企业及各大钢厂,主要用于高炉冶炼。
2、公司产品生产工艺
公司铁矿石采用地下开采方式,主要以竖井、斜井开拓,开采方法以分段凿岩阶段矿房法、浅孔留矿法、上向分层胶结充填法为主。
开采出来的铁矿石经过提升系统进入地表矿仓,随后运输至选矿厂进行破碎、磨矿、磁选、浮选等工艺流程,从而产出最终产品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
公司产品球团矿主要原材料为铁精粉和若干添加剂,主要工序包括配料、混合料预处理(烘干润磨等)、造球、筛分、干燥预热、焙烧、冷却、成品球团矿输送储存等工序。辅助工序包括煤粉制备、主抽循环风机等抽风系统、多管除尘静电除尘等除尘系统、烟气脱硫系统等。
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铁矿石来源于自产和外购,生产模式则是按照公司生产技术部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以及市场情况进行生产。公司产品主要销售渠道以黑色冶炼企业及各大钢厂为主。铁精粉销售价格主要参考普氏62%铁矿石价格指数确定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5、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3,48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1%;实现利润总额28,68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045.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29%。公司业绩实现同向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二是2020年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报告期内按矿产品分类说明如下:
(1)生产铁精粉121.09万吨,销售121.4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04,392.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0%,营业成本68,856.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2%,毛利率34.04%,比上年同期增加7.94%;
(2)生产铜精粉金属量1104.17吨,销售1042.76吨,实现营业收入4,66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20%,营业成本1,443.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8%,毛利率69.05%,比上年同期减少0.62%;
(3)生产球团矿24.57万吨,销售25.56万吨,生产钒钛球团12.34万吨,销售19.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5,552.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68%,营业成本22,610.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64%,毛利率11.51%,比上年同期减少2.5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刘远清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1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2021年3月19日上午9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远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0,451,696.6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60,559,313.76元,减去2020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1,011,010.39元。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2,053,124.9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2,053,124.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9,973,101.23元,扣除 2019年度利润分配0元,提取盈余公积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42,026,226.14 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为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595,340,23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9,534,02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期间,给公司的日常账务处理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5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该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远清先生、戴汉强先生、孙瑞斋先生、张乐元先生、吕学东先生、宁革先生对此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第对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以上议案第1-6、11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8需在股东大会上宣读。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0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11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第1、2、3、5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6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协议期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每年度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最高日存款余额加利息不高于人民币捌亿元,且公司(含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款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募集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收取的贷款利率及费用不高于同期同类型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利率范围,及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刘远清先生、戴汉强先生、孙瑞斋先生、张乐元先生、吕学东先生、宁革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通过审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等相关资料并结合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在协议期间,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未出现业务违约情形;财务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能够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能够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可收回性具有保障,未出现《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可免于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但仍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与山钢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对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发生的金融业务进行了关联交易预计,为保证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的连续性,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存款: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29日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加利息不高于人民币捌亿元且公司(含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款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募集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存放于财务公司)。
2、综合授信额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度在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拾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0日,由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3家成员单位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现有注册资金30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4家,其中,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86,94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31%;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78,052.5万元,占注册资本26.02%;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7%;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032838X4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4H23701001
法定代表人:刘德华
注册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
经营期限:2012年2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560,061.82万元,净资产382,772.38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1,169,785.5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0,263.90万元,实现净利润27,917.72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财务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因此,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截至到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监管及监测指标情况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实际为24.14%。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0,不高于资本总额。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公司担保余额为30.11亿元,不高于资本总额。
4.有价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公司有价证券投资比例为44.98%,低于70% 。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率为0.05%,不高于资本总额的20%。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上述第1、2、3、4、5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根据以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人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情况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准则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详见2020年3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 中的“二、服务内容”部分。
(二)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持续关联交易,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留存资金收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截止披露日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披露日,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0元,存款余额为73,437.26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可免于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但仍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深圳证券交易所视具体情况要求公司按照第二十条前两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的,公司还应当按要求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5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顺序调整。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3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4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公司续聘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审计报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红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较上一期未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为90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历资质进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期间,给公司的日常账务处理及内控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