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国公开发行的第一张股票)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30多年来,新股发行制度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试点注册制的演变发展。

如今,全面注册制正式来袭,A股市场迎来了重要里程碑。对于广大股民来说,最为关注的莫过于主板注册制以后,交易规则会发生哪些变化?

变化:告别首日涨停板

2月1日,在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注册制后,沪深两大交易所同时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统称《交易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总的来说,修订后的《交易规则》整合了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的交易相关规则,减少了三者之间的规则差异。

首先,最大的改变莫过于新股上市初期的交易机制。修订后的《交易规则》明确,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前,主板新股上市首日通常有44%的涨幅限制。

Wind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沪深主板共有75只个股上市,其中64只个股上市首日涨停,比如2月1日上市的信达证券就是以涨停价11.88元/股收官。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第一财经说,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新股上市初期充分博弈,科创板、创业板已探路成功,这也意味着,主板新股上市前5日连续一字板不复存在了。

没有了涨跌停限制,就要优化相应的“冷静机制”,《交易规则》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

而在此前,主板股票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交易所将会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同时,借鉴科创板和创业板,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对于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有效申报价格,作出了规定: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其中,“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机制安排是在创业板、科创板的基础上新增的。

另外,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不变:上市第六日起涨跌幅仍为10%

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交易制度未作调整。

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而科创板、创业板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主要考虑是从实践经验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波动率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

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主板改革后,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包容,发行定价和交易制度也有变化,要充分了解这些制度变化和风险点,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全面注册制之后,上市公司的数量毋庸置疑地会越来越多,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也给打新增加了不确定性。

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向第一财经分析,从长期来看,股市中的优质企业会越来越多。传统的“打新”热潮也将回落,股票的定价势必更趋市场化。而市场中的资金是有限的,更多的上市公司意味着未来只有优秀的公司才会得到资金的注入。

换句话说,全面注册制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会更加完善、及时,投资者更容易分辨企业的业绩表现,企业退市的概率也会更高。在全面注册制下,投资者更乐意于进行价值投资,股市将会变得更健康更稳定,长期上涨的动力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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