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上海市的社保基数是从4月1号开始实行最新的,其他很多地区都是社平工资公布后从1月1日起套用最新的工资基数。
3月底,天津市人社局公布了2017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2018年度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保基数的通知。明确2017年度天津市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607元,用于计发养老待遇的工资标准是7073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差距呢?
我们全国各地计算与使用的养老保险计算公式,也是使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但是他的这个社会平均工资是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般来说,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人较多月平均工资会低不少。另外,这个社平工资还是应发工资。所以大多数人的实际工资标准会比社平工资低30~40%是很正常的。
使用这个社平工资有什么好处呢?
最大的好处就是与我们的退休待遇挂钩了,我们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都是直接以这个社平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社平工资越高,退休待遇也高,这对老人们是一个照顾。
天津市虽然公布了另一个的职工平均工资,但主要用于工伤待遇、防暑降温费以及供养亲属等待遇计算。其实在涉及到大家的待遇计算的时候,还是用较高的工资合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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