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智能时代,如何用法律按下“规制键”
1、不久前,DeepMind公布了AlphaGo的最新升级版本AlphaGoZero,并在《自然》杂志上对其使用的相应技术做出详解。DeepMind称:“AlphaGoZero与AlphaGo最大的不同是做到了真正的自我学习,经过3天的训练,就以100:0的战绩完胜前代AlphaGo。”曾与AlphaGo有过交战的柯洁也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柯洁表示,“对于AlphaGo的自我进步来讲……人类太多余了”。
2、近些年来,人工智能持续升温,成为全球科技研发的新热点。Google、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不少国内外大型互联网企业,都在加大资金与人才投入,试图抢先占领人工智能技术的高地。在国家层面,很多国家也纷纷出台政策支持人工智能的发展。如2014年欧盟发布了《欧盟机器人研发计划》,2016年美国发布了《国家人工智能发展与研究战略计划》,2017年法国发布了《人工智能战略》。我国政府也于今年7月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3、人工智能可能引发大量技术性失业
4、人工智能到底会让人类的生活变得更美好,还是更糟糕?在人工智能突飞猛进的同时,也伴随着质疑甚至抵制。
5、近日,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表示,人工智能(AI)的崛起可能是“人类文明史上最糟事件”,除非人类社会能够找到控制AI发展的方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确实,人工智能如果运用不当,的确可能产生很多问题。
6、首先,人工智能可能引发大量技术性失业。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在2016WISE大会上表示,未来十年,世界上50%的工作都会被人工智能所取代。准确的数据可能无法预测,但人工智能必然会使很多职业消失,可能导致就业停滞,从而给社会带来不稳定性因素。
7、第二,人工智能可能导致新的不平等。开发者可能存在种族偏见、性别歧视、特定疾病歧视,基于此而开发出来的人工智能就可能存在算法歧视,从而造成新的不平等。而且,由于人工智能导致的就业停滞和生产力提升,可能导致财富更加向少数人集中,从而也可能引发新的资本不平等。
8、第三,人工智能可能导致责任空白。对于人工智能产生的损害,如何承担分配责任还远未达成共识,开发者、生产者是否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能否确立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地位还不得而知。当开发者、生产者由于破产等因素无法、无力担责时,受损者可能无法得到赔偿、补偿。
9、第四,人工智能可能失控,成为后人类的敌人。开发者与使用者可能基于不正当目的开发、使用人工智能,从而可能给人类带来毁灭性的灾难,例如一些极端恐怖组织可能滥开发、滥利用人工智能。而且,目前人工智能已经具有深度学习能力,会不断演化进步。霍金警告说,“由于受到缓慢的生物演化的限制,人类不能与AI竞争,最终将会被代替”。
10、由此可见,对人工智能的出现存在隐忧,是有一定道理的。很多新生事物刚出现时,往往不被广泛接受甚至受到极力抵制。就如同百年前的“车马大战”,汽车刚产生时就受到了马车行业的大力抵制,因为汽车严重影响到了马车夫、马车生产商、马厩管理员、马粪清理工等许多人的生计。但是,进步的科技终将无法阻挡,汽车最终取代了马车。
11、人工智能必将给未来人类社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对人工智能的诸多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如果没有法律的有效规范,人工智能不仅不可能成为人类的福音,反而还可能成为人类的丧钟。然而,也不能因噎废食,因为人工智能可能存在隐患,就全面禁止或不当限制其发展。相反,应当积极运用法律,对人工智能进行适度有效的规制。
12、规制人工智能就是要规制人的智能
13、人是人工智能的总开关,所以规制人工智能首先需要规制人的智能,需要对人工智能的开发者进行规制。开发者在设计人工智能时,应当以人为本,以有利于社会福利最大化而非利润最大化为理念,遵守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消除各种歧视观念,遵守平等原则。禁止基于不正当目的开发人工智能。开发者应当审慎设计相关代码程序,如果某项人工智能所促进的社会公共利益,与其所造成的损害明显不成比例,违反比例原则,或者可能失控,就应当及时放弃。
14、其次,应当对人工智能的销售者与使用者进行规制。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人工智能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人工智能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志,禁止销售不合格的人工智能产品,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使用者应当合理利用人工智能,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他人合法权益,法律应当合理设定相应的使用条件与标准。
15、第三,明确人工智能致损的责任分担机制。如果开发者在设计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害发生,则应由开发者承担责任。如果由于开发者当时的认知局限,没有预见到未来发生的状况,导致损害发生,开发者也应当承担责任,即瑕疵担保责任,因为开发者有所获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而且如此更能促使开发者审慎地设计相应的代码程序。在索赔方式上,使用者、受害者可以直接找开发者索赔,也可以找销售者索赔。如果销售者与使用者存在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应当逐步建立完善的人工智能产品保险制度。
16、科技需要在法律的轨道上发展,技术中立并不表明技术可以脱离法治。尽管存在隐忧,但只要法律规制适当,具有诸多优势的人工智能必定会给未来人类社会带来无穷大的正能量。
17、因此,应当对人工智能进行适度有效的规制,及时立、改、废相关法律制度。我国国务院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提出,“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在规制人工智能时,政府应当处理好科技创新与法律规制的关系,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确立事前备案、事后惩处的机制,使法律既能有效保障公民权利,又能支持促进科技创新。
二、人工智能法律定义详解
1、人工智能的定义可以分为两部分,即“人工”和“智能”。“人工”比较好理解,争议性也不大。有时我们会要考虑什么是人力所能及制造的,或者人自身的智能程度有没有高到可以创造人工智能的地步,等等。但总的来说,“人工系统”就是通常意义下的人工系统。
2、关于什么是“智能”,就问题多多了。这涉及到其它诸如意识(CONSCIOUSNESS)、自我(SELF)、思维(MIND)(包括无意识的思维(UNCONSCIOUS_MIND))等等问题。人唯一了解的智能是人本身的智能,这是普遍认同的观点。但是我们对我们自身智能的理解都非常有限,对构成人的智能的必要元素也了解有限,所以就很难定义什么是“人工”制造的“智能”了。因此人工智能的研究往往涉及对人的智能本身的研究。其它关于动物或其它人造系统的智能也普遍被认为是人工智能相关的研究课题。
3、人工智能在计算机领域内,得到了愈加广泛的重视。并在机器人,经济政治决策,控制系统,仿真系统中得到应用。
4、尼尔逊教授对人工智能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人工智能是关于知识的学科――怎样表示知识以及怎样获得知识并使用知识的科学。”而另一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温斯顿教授认为:“人工智能就是研究如何使计算机去做过去只有人才能做的智能工作。”这些说法反映了人工智能学科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内容。即人工智能是研究人类智能活动的规律,构造具有一定智能的人工系统,研究如何让计算机去完成以往需要人的智力才能胜任的工作,也就是研究如何应用计算机的软硬件来模拟人类某些智能行为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
5、人工智能是计算机学科的一个分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被称为世界三大尖端技术之一(空间技术、能源技术、人工智能)。也被认为是二十一世纪三大尖端技术(基因工程、纳米科学、人工智能)之一。这是因为近三十年来它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在很多学科领域都获得了广泛应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人工智能已逐步成为一个独立的分支,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已自成一个系统
三、人工智能法学专业学什么
1、人工智能法学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和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需要的,基本掌握人工智能和法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能在国家司法机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应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研究与实践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2、人工智能法学专业学习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人工智能原理、Python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统计与分析、知识发现与数据发掘、网络与信息安全概论、数字证据与区块链、法律管理信息系统、法律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法律应用、人工智能法学概论、人工智能伦理概论、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