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人工智能判案的优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人工智能判案的例子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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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法务还能做吗
可以。因为ai是一项新型的智能信息技术,在法律领域运用ai技术,可替代卷宗整理,搜索法律条款,案例记录等繁杂大量工作,从而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我国互联网法院的程序创新优势
中国互联网司法模式探索的是一条普遍化和专业化并行的道路,突出特征是“网上纠纷网上审理”,其实践特色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管辖集中化。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的第一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互联网法院目前集中管辖11类互联网特性较为突出的互联网案件,这有利于确保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均产生和存储于网上,充分实现“网上纠纷网上审理”,更有利于集中和发现新类型、疑难复杂、具有规则确立意义的互联网案件,推动完善互联网司法裁判规则。
流程网络化。互联网法院实行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执行等诉讼流程全程网络化,大多数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诉讼,实现诉讼流程从“线下”到“线上”转变、诉讼证据从当事人自行收集向“平台一键式引入”转变、诉讼引导从“碎片化”向“结构化”转变。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依托微信小程序开发了“移动微法院”系统,利用该系统当事人只需一部手机就能完成诉讼,使公平正义更加“触手可及”。
办案智能化。互联网法院积极研发各类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实现了智能化立案、庭审语音自动识别、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裁判文书自动生成、诉讼文书一键电子送达等功能。截至2019年8月底,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平均全流程在线审结案件35000余件,人均办案超过600件,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约38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约五分之三和二分之一,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在线诉讼的优势和效果得到充分显现。
平台开放化。互联网法院以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互联网思维建设在线诉讼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法院内部与外部数据有效对接,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与当地公安、工商、三大通讯运营商、电子商务平台等进行数据对接,实现诉讼主体身份线上核实、证据材料在线提取、诉讼文书在线送达等,让当事人享受“一键提交、一链办理、一线联通、一网通办”的一站式服务。同时,互联网法院通过在线调解平台,构建“漏斗”式的涉网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诉前调解成功率近20%,立案调撤率达79.3%,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7.3%。
裁判专业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利用其管辖集中化、案件类型化、审理专业化的优势,审理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规则示范意义的案件。比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人工智能著作权案”,明确了人工智能作品的权利保护方式;审理的“暗刷流量案”,有力打击网络黑色产业,保护公平竞争的网络营商环境。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大数据权属案”,确立了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的行为规范;审理的“芝麻信用侵权案”,确立了商业使用个人征信数据的规则边界。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对计算机软件生成内容是否具有著作权及如何保护问题进行回应,等等。互联网法院通过高质量的司法产品和裁判规则的有序输出,有力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保障互联网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互联网法院作为新时代和新科技的产物,必将随着时代发展、科技创新和法治进步而不断进化,互联网法院对案件实行集中化、专业化、类型化审理的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其政治意义和司法功能将更加凸显,将成为互联网司法规则和网络司法治理模式的重要输出平台,进而实现中国互联网司法的深层次创新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工智能能够替代人类法官,带来最终的公正吗?
当法官,机器人的第一个优势就是不知疲倦。
法律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是人工智能进军法律审判领域的直接动因。
2015年5月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国内法院案件数量一直呈递增状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今年7月19日在《人民法院报》撰文介绍,“2016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案1002.9万,同比2015年,上升18.94%,截至今年6月20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已经突破14287064件,又比去年同期高出12.84%。”
新闻资料图:门庭若市的某区法院立案大厅可见,如今案件数量增长之迅猛。
办案落到人均会怎么样呢?相对应的,法官员额制刚刚在全国完成,全国近20万名法官被缩减至12万余名。
也就是说,以2017年上半年1400万收案数和法官数12万计算,半年人均需结案数大约为116件。但这个数据还代表不了实际情况。
从空间分布看,案件数量分布差别太大,苦乐不均。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每个法院的案件年均在万件以上,2016年最多的上海浦东法院12万件,而西部有些欠发达地区,法院的案件在一千件左右,有些还只有几百件。
《法制日报》去年11月报道,2016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贺琼病倒了,怀着二孩的她不得不开始休息。截至她生病休息前,收案约600件,结案300多件,平均每月结案40多件,这是整个宝安法院法官的常态。据悉,2016年1月至9月,宝安法院收案5.8万余件,结案3.5万余件,全院一线法官人均收案466件,人均结案292件。
这个状态是目前经济发达地区法官的常态,“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所以信息化,乃至人工智能,就是司法迫切需要提上日程的事情。
如自动售货机般完美的理性机器:精通法律,同案同判,铁面无私
减少司法任意性,防止人工疏失导致的冤假错案也是司法引入人工智能的动因之一。
据何帆介绍,“206”试运行已满两个月。“206”在对上海几万份刑事案件的卷宗、文书数据进行学习后,这个以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技术内核的“小婴儿”,已经具备了初步的证据信息抓取、校验和逻辑分析能力。
新闻图片:206系统界面
其实投入试用的司法“人工智能”不止206工程,2016年12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将“睿法官”系统正式上线。
“睿法官”能对一审判决书、上诉状等材料先期进行分析,识别出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相关要素及当事人上诉的理由。如:被害人受伤的部位为面部,受伤程度为重伤,当事人上诉理由为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认为被害人受伤程度未达到重伤等信息。
在庭前准备阶段,“睿法官”会自动梳理出待审事实,生成庭审提纲,并推送到庭审系统中。庭审结束后,“睿法官”会对案情要素进行进一步提取,根据法官进一步认定的内容,向其推送更为精准的相似案例、裁判尺度、法律法规等服务,最终帮助法官完成裁判文书撰写。
人们认为这些系统可以将经验判断为主转变为数据参照印证,能有效推进同案同判,统一法律裁判尺度,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这些系统正符合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百年前的设想:“现代的法官是自动售货机,投进去的是诉状和诉讼费,吐出来的是判决和从法典上抄下来的理由。”
这就是韦伯的形式理性思想,形式理性在司法裁判中体现为“三段论”的要求,法律根据作为大前提,从生活事实中分离出的法律事实作为小前提,针对法律事实,法官寻找法律根据,继而作出法律决定。
这个过程太适合人工智能了,法官的自由心证,也是算法。
不通人情世故,拒绝偏见,拒绝个性,看起来,完美。机器人法官,呼之欲出。
人类法官的阅历和直觉也不是天堑:人工智能有迁移学习能力
不过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法官没有那么好做。比如,为了弥补法律的滞后性和刻板性,法律必须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在于“确保判决符合生活智慧”。
所以你看到很多著名法官都不是小年轻,而多是有一定阅历的人。他们需要积累足够多的知识和经验,以便去判断那些随时出现的未知事物,“规则不清晰,逻辑不严谨,需要经验积累的问题”。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Roberts),今年在他儿子中学毕业典礼上所做的致辞“我祝你不幸并痛苦”,被《华盛顿邮报》评论认为是首席大法官本年度最好的作品,哪个案子的判决书都比不上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有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不管你承认与否,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见对人们决定是否遵守规则所起的作用都远远大于三段论。”
“法律固然包含了一个民族经过若干世纪逻辑演化的过程,但是我们不能仅仅将其当作数学教科书中的公理和推论来加以研究。就现状而言,在任何特定的时期,法律的本质基本上是当时被理解为适当的东西,也就是人们所说的经验。”
与大陆法系国家法官严格依法即是美德相比,判例法下的法官有着不一样的要求,法官必须代表发展中的法律,法官不仅要读万卷书,还必须是一个历经世事,善于拿捏分寸,能够创新说理的人。
所以,和人一样,只懂法律的人不是好法官,只有法律知识的AI也不是真正的法律AI。这就涉及一个技术问题,谁能占有那么多领域的大数据?年纪轻轻的人工智能有没有可能突破瓶颈?
这其实正是人工智能的本质要求,真正意义的人工智能就是要来处理那些“规则不清晰,逻辑不严谨,需要经验积累”的问题。
今天人们已经知道了强化学习(ReinforcementLearning)和深度学习(DeepLearning),人工智能可以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完全的自学习、自我修炼、自我改正,来迭代进步。但是这里存在一个大数据限制问题,如果没有足够的学习资料,学习就难以为继。而迁移学习(TransferLearning)就能让人工智能得以摆脱对大数据的依赖,触类旁通,把一个领域的知识应用于别的领域。就像学好了英语的人,也能更好的理解汉语本身,提升汉语水平。
在人工智能面前,经验和阅历恐怕也将很快不是障碍。
等待回答的问题仍有很多,但历史转变已经在眼前
法律和医学历来被认为是凝聚了最精深知识的两个职业,对从业者的知识、经验以及道德水平都有较高的要求。人工智能进入法律领域,对原有观念的冲击将是天翻地覆式的。人工智能的引入,也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法律这个古老的身份和职业。
法律和科技的融合是无法回避的趋势,工程师将学习法官的思维和语言今天人工智能做到的还只是为人类法官配备了一个智能助理,机器人要真正作为法官出现,问题还很多。
比如,人类法官有资格授予的程序和标准,机器人法官的资格该怎么判断和授予呢?人类法官的工作有不同审级的人来监督。谁来监督算法?出了问题的责任该如何承担。人工智能的权威能获得尊重和信服吗?法律在机器人掌握下,权威是会增强还是减弱?
正如何帆所言,首先需要一部互联网时代的诉讼法。这部诉讼法令人浮想联翩,相信它的产生一定会伴随剧烈的思想碰撞。这意味着拥有千百年历史的旧有的法律体系、生活状态的重建。
最让你震惊的一宗杀人案件是什么?
谢谢悟空邀请。
兄弟相互残杀,瞬间杀死三人。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秋天,在我们邻近村发生一起枪杀案,震惊整个县。
一姓付人家,兄弟二人,勤劳恳干,生活虽不算最富,但日子也差不到那儿。
秋天,稻谷收完了,谷草是冬天牛的草料,哥哥牛栏小,稻草装不完,于是便在弟弟的田与自己交界出挖坑,准备安上木桩,把稻草堆在那儿。
弟弟知道上前查看,怨哥哥过界,两兄弟发生争吵,争吵间口无遮拦,乱数一通。嫂子硬是乱点鸳鸯,说弟弟与侄媳有染。弟媳不依了,也夺口而出,说嫂子不捡点,常与外人勾搭闹的不可开交,相互污蔑。谁也不让,村长前来好说终于平息了吵闹。
第二天,哥哥见弟弟一家人有事外出,便和两个儿子商量,来个先下手为強,先安桩,堆稻草,可是没完工弟弟回来了。
弟弟二话没说,头天被嫂子乱数,气一下湧上心头,端着火药枪,一阵狂射,可怜哥哥嫂嫂就这样倒在稻田里。
两儿子见势不妙,撒腿便跑,大儿子被叔娘抓着,紧随的堂弟一阵乱棍将其打死,小儿子既忙跑到了生产队长家里,叔叔和堂弟紧跟其后,想赶尽杀绝,幸亏好心人跑来将杀红眼的父子拦在门外,也算给哥哥留下唯一的后人。悲哀,悲哀!
弟弟父子当天便知道犯下大错,即忙打点行装,开始了逃亡生崖。
家里安埋哥、嫂、侄儿,弟媳悔之晚矣!也没逃过牢狱之灾。
两年后行凶父子相继落网,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一个幸福的大家子被小小一点纠纷毁灭了,悲哉,痛哉!
朋友们,这是真实的,我们遇事切记冷静,忍一时风平浪尽,退一步海阔天空。
亲情无价!亲情无价!
祈祷,祈祷,朋友们四季平安,幸福快乐!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人工智能判案的优点和人工智能判案的例子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