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我行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在2019年国庆节假日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7日)平稳运营,现将有关交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
2019年国庆节期间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二、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一)2019年10月1日(周二)至10月4日(周五)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正常进行。
(二)2019年10月5日(周六)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三)2019年10月7日(周一)上午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三、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
(一)交易安排
2019年9月30日(周一)下午15: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下午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2019年10月8日(周二)起恢复正常交易。
(二)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的调整安排
为防范节日期间国际市场黄金、白银价格大幅波动,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行对Au(T+D)、Au(T+N1)、Au(T+N2)、mAu(T+D)和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9年9月27日(周五)收盘清算时起,我行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2%调整为16%,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5%调整为8%;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2%调整为16%,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6%调整为10%。
若9月27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周二)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我行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2%,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5%;我行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2%,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6%。
四、个人黄金积存业务
(一)2019年10月1日(周二)至10月4日(周五)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正常进行。
(二)2019年10月5日(周六)及10月6日(周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
(三)2019年10月7日(周一)起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五、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
(一)2019年10月1日(周二)至10月4日(周五)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正常进行。
(二)2019年10月5日(周六)凌晨4: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停止交易。
(三)2019年10月7日(周一)上午9: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恢复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