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通报了部分外汇违规典型案件,一共24例。
其中,对于公司而言,数量最多、最为典型的外汇违规行为是逃汇行为,即通过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无效、虚假或其他公司提单等方式,对外付汇,逃避国家外汇管理的行为。其次则是非法结汇,即通过构造虚假合同办理资本金汇入并结汇。
对于银行而言,最容易发生外汇违规的领域则是内保外贷业务,招商银行泉州分行、工商银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都因为在办理内保外贷业务中没有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资金使用情况、还款资金来源进、相关交易背景等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而被处罚。
此外,还有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因为违规办理预收货款结汇案、招商银行江门分行因为违规办理个人贸易收汇案、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因为违规办理外债资金结汇案、工商银行滨州新城支行因为违规办理货物贸易结汇案、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因为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而被处罚。
而对于个人而言,分拆逃汇则是被处罚的主要原因。即个人利用本人及他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以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
外汇局在发布外汇违规案例通报同时表示,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流出和流入行为,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也在2018年5月3日举行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 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座谈会中指出,外汇管理部门将不断深化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积极服务于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实体经济发展,同时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为中外资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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