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2年2月18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计划为804,9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4,567万元,股权投资480,392万元。公司将会根据新增项目实施规划和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具体项目的审批程序并进行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2022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1亿元的带息负债融资,并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承兑汇票开具、票据质押、票据贴现、保函开具、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实际融资时择优。
议案三 关于开展内部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人民币5亿元以内办理内部借款相关事宜。
议案四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
议案六 关于授权财务负责人办理金融机构事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授权财务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票据开具、票据质押、票据贴现、保函开具及贸易融资等),授权期限一年。
议案七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 2022年3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1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00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不超过20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入池票据不足风险: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2、控制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以避免追加保证金。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金融机构、明确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00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1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国际”)、长安汽车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俄罗斯”)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本公司额度不超过122亿日元,长安国际额度不超过6亿美元,长安俄罗斯额度不超过100亿卢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远期外汇交易。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远期外汇交易概述
1、定义
指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汇的成本及收益。
2、交易额度
本公司:根据2022年业务计划,预计付汇总额为243亿日元,计划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不超过122亿日元。
长安国际:根据2022年业务计划,预计收汇总额为12亿美元,计划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不超过6亿美元。
长安俄罗斯:根据2022年业务计划,预计外汇交易额为200亿卢布,计划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不超过100亿卢布。
3、授权及期限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方案,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长安国际总经理、长安俄罗斯总经理签署远期外汇交易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交易对手:银行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可行性分析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三、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购汇或结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支付或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违约风险:由于预测不准确,远期外汇交易签订的交割日期与实际交割期不一致,造成远期外汇交易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割所带来的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及要求、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操作时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汇率方面研究,研判未来汇率走势,提高汇率方面的判断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高识别及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
4、为防止远期外汇交易不能如期交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将跟踪付款和收款进度,避免出现逾期现象,尽量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五、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金融工具的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六、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1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2年3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年3月10日。
B股股东应在2022年3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281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因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第1项提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德勇、黎军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
(4)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5)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
6.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近14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和有新增(近14日内)本土疫情地区及其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股东不能现场参会,建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2.近14日内有渝外低风险旅居史的股东现场参会需持72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两次检测需间隔24小时以上)。近14日内无渝外旅居史的股东现场参会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3.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所有现场参会股东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
5.防疫政策将根据实际情况即时调整。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公司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60625、“长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22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