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网友们发表一下看法。我有个朋友和某装修公司的工程部经理是老乡。就安排他到到他就职的装修公司下面一个项目经理那里干活。谁知项目经理可能不会管理导致入不敷出,之前的几套房子已经处于烂尾,公司给了一部分工程款。但是入不敷出。到了中途项目经理还让我那个朋友停工,但是作为既是老乡又是公司工程部经理的给他担保做完了他可以直接截留工钱给他。当我这个朋友做完了后,这个工程部经理代表公司只同意给付工钱的三分之二。并且要我这个朋友签一个协议(拿了这三分之二以后不能再找公司和业主索要工钱)我这个朋友当时为了止损只好同意,并且钱了协议。那他另外三分之一还可以找公司吗?因为项目经理已经跑路且表明没有钱再付工资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