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徐某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西支行银行卡纠纷案》入选第30批指导性案例,那招商银行上海延西支行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被储户起诉,并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指导性的案例呢?
储户起诉银行无一例外就是存款出事了,对储户来讲钱存银行除了以内有利息可以拿之外,更看重的是存款的安全性,毕竟储户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靠平时省吃俭用才存下来的,所以一般储户存钱都会尽量选择六大国有银行和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银行都是全国连锁,实力强劲,安全性相对较高。
招商银行差不多是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实力最强的,所以选择把钱存招商银行的人还是很多的,特别是有钱人,这个从招行公布的私人银行存款客户数量就可以看得出来,如下图所示,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客户的数量只仅次于四大行。
而招商银行上海延西支行之所以会被储户告上法庭,是因为储户在招行的存款被盗了,2016年该储户在招商银行的借记卡发生了三笔转账,借记卡上的钱被转走了146200元,而收款人和储户并不认识而且也没有业务上的往来,那钱是怎么被转走的呢?
根据作案人谢某描述,他从师傅的手中买来了笔记本电脑、银行黑卡(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身份证、优盘等作案设备,而在该电脑内就有该储户的个人信息。
为了能顺利地把储户的资金也转出来,谢某先是用自己人的头像补办了一张临时身份证,然后就到营业厅把储户的手机挂失并重新补办了SIM卡,我们都知道只要手机卡重新补办了,那么旧的手机卡就没有用了,自然储户也就收不到银行卡转账的信息,也就没办法发现存款被盗。
等发现存款被盗,储户肯定会找银行,但是在这起案件中招商银行也认为自己并没有责任,因为持卡人身份识别信息和交易验证等信息都是相符的情况下,发生的转账完全也是按照正常的流程在走,没办法储户只能将银行告上法庭。
而法庭的判决是站在储户这边,法院认为作为借记卡的发卡行及相关技术、设备和操作平台的提供者,银行应当对交易机具、交易场所加强安全管理,对各项软硬件设施及时更新升级,在如今网络如此发达,盗刷情况频发的情况下,如果银行仍以身份识别信息和交易验证信息通过为由主张案涉交易是持卡人本人或其授权交易,是不能成立的,所以最终法院判了招行赔付储户146200元的本金还有这段时间产生的利息。
对于银行卡在自己手里,存款被盗刷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并且在今年的5月底就已经实施了,如果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储户是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赔付的,而且法院也是支持的,如果是信用卡发生盗刷,持卡人也是可以不还款的。
当然如果银行能够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储户是故意透露个人信息导致存款被盗的,那么持卡人就要自己承担责任,这也是被法院支持的,而这起案件之所以会被作为指导性案例,就是因为现在被盗刷的情况太普遍了,而发生盗刷后要怎么赔,谁要负责,法院的判决就尤为重要了,所以才会被列为指导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