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网站显示,2022年11月29日,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未按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行为、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行为、擅自提供对外担保行为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35万元,罚款844.65万元。同时,时任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区域总经理王某某被警告,罚款5万元;时任副行长陈某某被警告,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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