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未满,提前购买融资租赁资产,终止确认租赁负债的会计分录?
1.以剩余本金支付全部价款,账上有实现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如何处理?
2.1元留购价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解答:
1.租赁期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首笔租金+初始直接费用取得的进项税额)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后期支付租金和留购款可取得的进项税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后期应付的租金+留购款,含税金额)
银行存款等(首笔租金+初始直接费用等)
说明:融资租赁的留购款,承租人在会计处理时作为一项负债,与租金一并计入“租赁负债”;在实际支付留购款时,会计处理与租金支付一样。
2.租赁期间支付租金:
(1)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2)取得出租方开具的专票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租赁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物减值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5.租赁期间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6.提前购买租赁物:
借: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剩余租金+留购款项取得专票的税额)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租金+留购款)
使用权资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摊销完的金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说明:提前购买租赁物,就是要将租赁期开始日确认的资产、负债等全部冲销掉,然后换上一个自有固定资产的“马甲”,然后有差额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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