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社保卡查询个人账户余额(胶州社保卡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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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王韶伟主任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线问政”栏目,主要就“保险综合”主题与网友互动答疑,内容摘录如下——

异地社保卡如何使用、社保转移……这些热问的“官宣”来了!

1.投保未满15年怎么办?

网友:我今年6月20日满50岁退休,但是共投12年保险,我应该怎么办?

  【答复】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根据我市有关规定,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有关规定延长缴费。

2.关于“绿色”“蓝色”居民社保卡

网友:2014年在本市就读高校交医疗保险已办理一张绿色城乡居民青岛社保卡(办理后从未激活、未使用),今年毕业后留青工作,请问就业单位再办理新城镇职工社保卡的话,跟学校办理的这张卡冲突吗,这张卡需要提前注销吗?

  【答复】您在校期间办理的正面为绿色的居民社保卡,就业后需要换发为正面为蓝色的城镇职工社保卡,换发时原卡就自动作废了,不需要另外再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

3.保险信息查询问题

网友:我在个人社保查询中查询到我每月的保险信息只有工伤、养老和失业保险,请问代表公司只缴纳了三险吗?另外不缴纳公积金是否违法呢?   

  【答复】根据国家机构改革关于部门职能调整的有关要求,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由人社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由医保部门负责,所以您现在通过市人社局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保险缴费信息只有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您可以通过市医保局的官网等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医疗保险的缴费信息。另外,您反映的公积金问题非人社部门职能范围,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反映。

4.养老保险转入问题

网友:我想问一下,之前的社保在潍坊缴纳的,现在在城阳双埠附近上班,我想把保险转入新公司,请问如果转入需要去交接的相关部门叫什么名字,在什么位置,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参保人员流动就业,需将养老保险转入我市的,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应到原参保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原参保地人社部门的官方网站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我市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在我市参保所在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提交原参保地社会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我市参保所在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

  您也可以通过市人社局官网提出转入申请,具体流程为: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中的“个人服务”,登录后点击“职工养老关系转入申请”,上传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件,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依参保职工申请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转移联系函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

网友:根据相关政策,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建立预存款个人账户,将政府补贴计入个人账户。但我们所在的村居并未办理,请问我现在已退休是否可以将政府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答复】根据鲁人社发【2013】35号和青人社发【2014】10号文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仍在缴费期的被征地农民,要为其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存款个人账户,将分配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记入预存款个人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转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发养老金;对于已经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其分配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6.关于伤残赔偿费用问题

网友:我想咨询下,我这劳动鉴定下来了,定了十级伤残,这个一般怎么赔偿的,还有其他的什么赔偿费用吗,保险什么的? 

  【答复】参保职工,经工伤认定并鉴定为10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是因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在诊疗目录范围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发生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十级为7个月。);三是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十级为4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十级为8个月)。

7.特殊工种退休年龄问题

网友:特殊工种退休,之前干焊接,后在合资企业干别的工作,焊工多少年能办特殊工种退休?  

  【答复】企业职工特殊工种的范围是按照1985年企业所属部级主管部门分别按行业确定的特殊工种名录范围执行的。机械行业容器内电焊工是有毒有害特殊工种,从事该工种累计满8年,且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本人可申请办理特殊工种。

8.社保转移到外地这样办理

网友:我在黄岛入了2个月社保,怎么转到潍坊来?不用跑腿的那种 

  【答复】您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qingdao.gov.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中的“个人服务”,登录后点击打印“养老参保凭证打印”模块,打印在青岛参保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可。您到潍坊参保后,将我市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供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提出转入申请,潍坊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与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对于参保人员本人来讲,只要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的参保缴费凭证,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参保人员本人不用往返奔波。

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

网友:两个老人已经80岁了,原先2009年给老人缴纳37500元,现在一个月加上基础养老金可以发760元左右,请问现在还有这个保险可以再入吗?听说还可以以村委名义给老人入? 

  【答复】两位老人已80岁,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初期,缴纳的37500元,选择的是城乡居民待遇缴费档次最高档,年缴费5000元且一次性补缴了15年,现已按规定每月享受养老金。我市2010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剩余年数,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费不足15年的也允许补缴。

10.关于社平工资问题

网友:我想问一下今年的社平工资多少,什么时候能出? 

  【答复】根据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以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和就业人数平均工资测算并公布。截止目前,2019年度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待省公布相关数据后,我市将立即组织进行2020年度缴费基数社平调整及基数差额补收工作。

11.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保险问题

网友:请问现在允许个人补缴保险吗,最长可以补多长时间?  

  【答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但是,为应对疫情带来的缴费困难问题,《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1号)规定,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正常缴纳社保费的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年底前补缴。因此,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年底前可以申请自2019年12月起补缴养老保险。

12.异地社保卡在我市“一卡通用”

网友:我原来在济南办了社保卡,现在在青岛投保,社保卡要重新办理吗?卡里钱怎么办?  

  【答复】我市自2019年4月起,实行异地社保卡在我市“一卡通用”,您原在济南办理了社保卡,到我市就业参保后,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市社保卡合作银行换领青岛市社保卡。原济南社保卡上的卡金余额,可以在我市医保局指定的医药机构异地医疗账户结算窗口刷卡消费,或可咨询济南市医保部门办理卡金余额一次性支付。

13.补缴社保问题

网友:咨询一下如何补缴社保? 

  【答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请单位为您补缴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补缴时需提供补缴期间的劳动合同、招用工手续、工资凭证原件。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应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补缴社保费。

1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网友:疫情期间,合同还不到期,我要是自己辞职,想到街道上自己交保险,是不是就没有失业金了啊? 

  【答复】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您的描叙,辞职不符合第二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因此您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

15.失业保险分为城镇缴费和农民合同制缴费

网友:因户籍改革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失业保险的待遇有何差别?  

  【答复】我市失业保险分为城镇缴费和农民合同制缴费,单位按照城镇足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可以享受失业金,每满一年计发3个月失业金,5-10年之间最高可享受18个月失业金,10年以上最高24个月失业金。单位按照农民合同制缴费的,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每满一年享受1个月的一次性农合补助金,最高不超过24个月一次性农合补助金。失业保险城镇缴费和农民合同制缴费差别为个人部分费用。城镇缴费个人扣费,农民合同制缴费个人部分不扣费。如果您单位是按照城镇缴费缴纳失业保险的您可以按照城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6.外地人也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网友:烟台户口可以在青岛办理灵活就业保险吗?需要什么材料,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跟本地人一样吗? 

  【答复】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需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年后方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1.办理参保手续线下模式: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市、平度市)指定网点、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网点办理委托代扣代缴养老保险手续。2.办理参保手续线上模式:通过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交通银行”手机APP和“青岛农商银行微银行公众号”办理养老保险参保业务,及代扣银行账户的签约业务。另外,医疗待遇问题属医保局职能,建议您向市医保局咨询。


(本文来源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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