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可行性(融资租赁公司可研报告)

Bitget下载

注册下载Bitget下载,邀请好友,即有机会赢取 3,000 USDT

APP下载   官网注册

近期接到很多读者的留言和电话,对一些汽车融租租赁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咨询,今天开始把读者提问做一个系列话题,把读者提问的一些相关问题和解答,分享给更多的读者和听众。


一、融资租赁公司性质定义


我在以前的文章、视频和直播中多次强调:融资租赁公司(指狭义融资租赁,即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简称商租)属于地方金融组织。


对此,我在之前的文章中专门阐述过关于融资租赁公司性质的定义,这个定义来源于2021年12月31日,央行官网发布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定义和监管规则。


第九条规定:地方金融组织指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原创」读者提问解答1:融资租赁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地方金融组织一般没有金融许可证。但一般有监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或者批复文件。地方金融组织有时候又称为类金融机构。


二、读者疑问解答


此次读者提问源于一个截图,截图是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其中明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原创」读者提问解答1:融资租赁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根据这个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批复,读者提问:这个批复说了“融资租赁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这个怎么解释?


老黄也去查了一下读者说的司法批复,确实有这样的内容。问题是前面写了“七类地方金融组织”,说明融资租赁公司属于地方金融组织是没问题的,那么为什么后面又提到“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原创」读者提问解答1:融资租赁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了呢?


出在了读者对于“金融机构”的理解。我们在以前的文章说过,“金融机构”有两个定义,一个是广义定义,一个是狭义定义,我们画一张图大家就理解了。

「原创」读者提问解答1:融资租赁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司法批复那句话,我们可以说的更完整和清晰一些,那就是: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广义)金融机构(不是狭义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公司(指狭义融资租赁,即商务系融资租赁公司,简称商租)属于地方金融组织。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中提到的:“融资租赁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指的是这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广义)金融机构,并不是我们日常所说的(狭义)金融机构。


三、特别说明


我非常喜欢这位山西的读者的交流沟通方式,他对我的观点有疑问,不是和我抬杠,而是找到材料依据再和我交流沟通。


老黄再次表达一下我的观点:欢迎读者们和我们交流沟通、共同学习,但是,前提是要以专业知识和材料作为依据来交流沟通,而不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强词夺理,对于无赖式的抬杠,老黄要么不理它,要么骂回去。


参考资料:

傻傻分不清楚?持牌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的区别和类别

【原创】经营租赁、融资租赁、金融租赁、消费贷款、抵押贷款的区别和联系



融资租赁公司可行性(融资租赁公司可研报告)文档下载: PDF DOC 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