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瑞丰新材(300910)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中表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发展规划相匹配,转增比例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盈利及财务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公司流通股的数量,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4月7日,瑞丰新材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拟以公司2022年年末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
深交所10日向瑞丰新材下发关注函,追问其利润分配预案是否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等。
瑞丰新材表示,公司自上市以来,受益于资本市场助力,公司业务保持着高速的发展,公司营业规模增长势头强劲,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突出,2020年至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4,528.37万元、107,038.86万元及292,666.8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86.07%。
瑞丰新材表示,公司近年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每股收益等均保持稳定增长。整体来看公司经营情况稳健,发展状况良好,且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较好,公司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较好的分配基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的业绩增长情况相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500.00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39.8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35,000,000股,占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8.82%。公司具备现金分红和转增股本的实施基础,且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瑞丰新材表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发展规划相匹配,转增比例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盈利及财务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公司流通股的数量,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瑞丰新材回复称,公司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一个月不存在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相关信息的情形。
公司官网显示,瑞丰新材创建于1996年,是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润滑油添加剂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公司2020年11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级市场上,自2022年4月底至10月下旬,瑞丰新材半年内涨幅高达约343%。截至今天收盘,其股价跌2.71%,报104.10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