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王砚丹 每经编辑:肖芮冬
今日(3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业内获得的文件显示,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证券经纪业务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金账户管理规则》),修订形成了《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 (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 (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征求了行业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1月13日,证监会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已于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上述文件为相关监管要求下的细则规定,《每日经济新闻》梳理概括了当中的七大要点。
要点一:证券公司应了解投资者信息并持续关注
《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办法》、适当性管理、反洗钱及其他监管规定了解投资者信息并持续关注。
发现投资者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号码、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和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等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要求投资者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证券公司应当要求投资者在6个月内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在身份证明文件过期90个自然日内办理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变更手续。
投资者未履行变更手续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采取限制、暂停、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等措施。
也就是说,投资者要记住在身份证文件过期90个自然日内及时变更信息,否则可能出现被限制交易等情况。
此外,《实施细则》明确了实名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账户实名制要求为投资者分别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
要点二:明确强化身份识别的条件和程序
《实施细则》第八条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机构投资者、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内金融资产(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首次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强化身份识别。
强化身份识别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要求投资者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二)通过电话回访、面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一步沟通;
(三)实地调查走访;
(四)按照账户实名制、反洗钱有关规定等采取的其他措施。
要点三:明确佣金管理要求,不得恶意低价揽客
《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提出了佣金管理要求,明确应公示佣金收取标准:
证券公司应当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垄断,不得有恶意低价揽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测算服务成本,测算方法应当经过合规部门认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证券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客户端同时以具体数值或区间范围等形式公示交易品种的佣金收取标准,并按公示标准收取。
要点四:明确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不得介入投资者招揽等环节
《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选择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平台等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的,应当与第三方载体签署协议。
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第三方载体仅可发布经过证券公司审核的材料,且不得以个人名义或第三方载体名义宣传证券公司业务、代证券公司招揽、服务投资者。
投资者招揽、接收交易指令等证券业务的任一环节,应当由证券公司独立完成,第三方载体不得介入。
要点五:明确证券公司应为老年人及未成年客户做好开户服务
《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规定了为投资者开户、账户管理等相关细则。
第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做好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开户服务工作,证券公司应当优先选择见证开户、现场开户方式为老年人开立资金账户,做好老年人开户环节的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则规定,证券公司为未成年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
要点六:规定同一客户最多开立5个同名资金账户
《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指出,证券公司应当审慎为客户提供单客户多银行存管服务。在提供此服务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同一客户最多开立5个同名资金账户,每个资金账户分别对应一个存管银行,客户的每个资金账户与对应存管银行账户之间,保持一一对应的第三方存管关系。同一客户不同资金账户的关键信息不得存在差异。
(二)客户应当指定一个资金账户作为主资金账户,其他资金账户为辅助资金账户。主资金账户用于资金存取、与辅助资金账户进行资金划转、证券交易、清算交收和分红派息;辅助资金账户仅用于与其对应银行账户的银证转账以及与主资金账户间的资金划转。
(三)客户转入主资金账户的资金当日即可用于交易,客户在主、辅资金账户间划转的资金,在资金到账的第二个交易日方可转出。单客户多银行只允许客户在主、辅资金账户之间划转资金,严禁辅助资金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四)证券公司合规风控部门应当加强对单客户多银行服务方式的监测及风险监控,对单客户多银行业务涉及账户间非交易目的的资金转账、大额转账及涉嫌洗钱的资金划转等重要风险点进行识别。
(五)客户使用单客户多银行服务,应当保证资金仅用于证券投资目的,不得利用单客户多银行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或者违规交易;一旦发生此类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中止或关闭相关资金划转功能或取消该服务。
要点七:明确证券公司不得限制客户转户、销户
《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为客户办理销户业务提供便利,不得违反规定限制客户转户、销户。
客户向证券公司提出转户、销户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客户提出申请,并且在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