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tget最新消息:摘要: 区块链四大融资模式之间的差异性。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不仅为一种新的金融资产注入了活力,而且也为初创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越来越多的新项目正在尝试使用加密货币来融资。IPO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传统外部融资形式,与IPO不同,STO、IEO、ICO是公司的早期阶段融资,且可避免严格的监管。因为有了ICO,市场上随之出现了1000多种加密货币,并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ICO现已非常普遍,以至于许多专家认为,ICO类似于上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泡沫事件,可能导致同样的破坏性后果。
这大概就是STO和IEO取代ICO的原因。
在讨论STO、IPO、IEO和ICO之间的区别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了解下他们的定义。
IPO、ICO、IEO和STO的意义
IPO
首次公开募股(IPO)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首次公开募股之前,即使公司已经注册成立,也是私有的,公司资本是由创始人和首批投资人分配。首次公开募股(IPO)后,任何购买公司股票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股票的出售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受到金融监管机构的严格约束,强制公开财务报表、成立董事会、进行定期审计等。
投资者获取利润的方式很多,最主要的两种是分红和股票交易收益。
ICO
ICO指的是首次发行代币,即区块链项目首次向公众发行代币。2017年以来,初创公司大多选择ICO来规避早期融资中严格的规章制度;启动ICO唯一需要的是,一个带有钱包地址的网站,而且ICO是没有法律界限,没有投资者保护,完全匿名,且缺乏最小可视化产品。
IEO
交易所承载和管理IEO,顾名思义,IEO指的是首次交易所发行。
通常,当交易所进行代币销售时,代币发行者支付一定上市费及在IEO期间售出代币的百分比。最后,在IEO关闭后,代币会在交易所上市。
IEO不会像ICO参与者那样把钱发送到智能合约上。相反,参与者必须在发行IEO的交易平台上创建一个账户,然后,参与者用将代币资金存入他们的交易所钱包,并用这些资金购买融资公司发行的代币。
STO
STO是证券通证发行的意思,指的是投资者持有发行的代币可获得股息、投票权和适用于其他类型证券的任何权利。证券通证被归类为有价证券,受所在国家证券法的约束。但也有一些例外,通常,企业在私募法规Regulation D的豁免下注册(注:这仅适用于美国),可免去复杂的法律程序束缚。
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证券通证发行允许公司创建认可的和不择手段的投资者名单(所谓的白名单和黑名单),这有助于公司遵守KYC要求和犯罪收益的合法化。公开信息有助于高效地解决功能型代币(Utility Tokens)销售中最严重的问题,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责任,降低了欺诈的可能性,而且在公司破产时还保护了存款人的权利。
IPO、ICO、IEO和STO相似之处
ICO、IEO和STO大多数情况都在为新技术理念的商业化筹集资金。今天的技术网络情况与90年代的情况非常相似,都是新技术(区块链)产生的过高期望带来的经济机遇,而不是新项目的实际商业成果产生的稳定利润。此外,我们讨论的都是无形资产。
为了启动ICO,IEO和STO,创业公司需要准备一份白皮书,白皮书内容需包含项目目标、实现技术、所需资金、项目创始团队持有的代币数量及使用方式和众筹活动的持续时间。
STO 比ICO和IEO更像IPO。证券代币发行(STO)类似于在区块链上进行的首次公开发行(IPO)。 STO受到严格制度的监管,避免了非法融资。在此情况下,企业一般为自己设定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筹集金额,而不会考虑这些资金来自哪里。另外,这些规则为机构投资者创造了真正的投资机会,可能带来大量资金涌入区块链行业。
IPO、ICO、IEO和STO的差异
1. 信任程度
IPO公司需要在获得许可之前完成许多要求和特定操作:
拥有良好无损的声誉;邀请专业的审计公司审核财务,并争取财务机构的支持。
公司可以安全地将其股票出售给二级市场的人。
通常来说,ICO不需要遵守任何标准。因为除了白皮书中描述的项目关键特征外,ICO项目没有支持其商业构想的现实项目可考察。目前项目所能提供的也只是未来的可能收入,所以对ICO公司进行全面审计的想法是多余的。对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来说,唯一能做的就是仔细研究白皮书中描述的结构和良好的商业理念。这就是投资ICO风险太大的主要原因。虽然有观点认为,仔细研究开发人员的经历能够决定项目成功与否,可将一个企业的成功放在某个人过去的成就上去,本来就是错误的了。
对于IEO而言,其筹款活动在交易所平台上进行,交易所会承担所有风险。投资者可以在其网站上查看那些想要发起IEO的项目,从而帮助投资者消除一些欺诈和可疑的项目。
对于STO而言,公司需要遵守与IPO一样的特定程序:
提供的代币应通过Howey测试(仅适用于美国);需要注册代币并遵守各国不同的规定(需要法律顾问)。
2. 发行IPO、ICO、IEO和STO的费用
与IPO相比,STO上市后管理成本要低很多。与传统投行相比,STO有着更为直接透明的投资者访问基础,也降低了经纪费用。
有很多有价值的公司对ICO持怀疑态度而不使用此种融资方式,也因为复杂性和成本,也不进行IPO,STO则拥有为这类公司提供便利的基础。
与ICO相比,在交易所进行IEO收益更可观。公司只需支付上市费用和一定的代币销售比例。这不仅节省了ICO所需的营销预算费用,而且代币发行者还可以借力交易所稳定的客户群引流给自己的项目。
3. 监管部门和IPO, ICO, IEO、STO
IPO和STO立法规定发行免费出售股份的公司必须在监管机构中注册;如果一家公司有了某种豁免,无论是进行IPO还是STO,该公司都不需要注册。但是他们必须准备一份招股说明书,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需要说明出售股票所得资金将如何使用,且要有一定的透明度,公开公司信息、业务描述、净资产价值、公司结构和配售计划等信息。招股说明书分为两个阶段:初步招股说明书和最终招股说明书。
对于欧盟的STO来说,有一些免责条款可允许其不发布招股说明书:
证券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面向每一个缔约国的证券发行不得超过150人,合格投资者除外,证券发行是面向投资者的,投资者购买证券的每个单独订单的总金额不得少于10万欧元证券发行的面值和帐面价值不得少于10万欧元,按所有缔约国一年内的对价总额计算,要求每份对价总额低于250万欧元的证券(注:不同成员国可选择不同的起征点)。
没有法律规定ICO必须提供法律文件来发行代币,而且白皮书包含了所有与项目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本身也没有规范性。白皮书指出了该项目的技术优势以及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物质利益。如果一个潜在的投资者认为项目提出的商业理念很有吸引力,他们就会把钱投进去。
IEO代币发行者无需担心众筹的安全和监管问题,因为交易所管理着智能合约,包括KYC/AML流程也由交易所处理的,正如大多数服务提供商在创建客户帐户后为客户进行KYC/AML一样。
4. IPO、ICO、IEO和STO的战略规划
IPO不适合初创公司。任何一家想要通过IPO进行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都必须保持稳定的财务收入。潜在投资者对那些需要帮助才能从摇篮中成长出来的公司不感兴趣。IPO是为了支持公司的扩张,为公司股东带来分红。
需要资金支持其创意的初创公司可求助于ICO、IEO和STO。这些融资方式适用于所有在白皮书中表达自己想法,并想要赢得潜在投资者青睐的项目。
5. 时间周期
启动IPO和STO需要一段时间来解决所有的法律要求,没有法律准许,公司将不被允许进行众筹。解决这些法律要求问题可能需要长达6个月的时间。这一过程离不开监管部门的参与,且监管部门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有暂停企业申请的权利。
如果在白皮书中很好地表达了项目构思,并且已经创建了智能合约,则启动ICO和IEO就不需要太多时间。众筹周期取决于项目达到硬顶的速度或者由项目发起者决定众筹截止时间。
6. 位置的重要性
IPO通常只能在公司经营所在地的司法管辖区进行,如果进行IPO的公司在邻国有一定的业务,而且经纪银行也允许的话,也可在某些邻国进行。
STO则没有这样的问题,你只需要在STO平台上有一个帐号即可参与。发行者可以设置发行限制,即发行仅限于注册并遵守证券通证的司法管辖区(例如,欧盟)。STO不要求本地申请,这对于增加投资者人数是一个相当大的好处。ICO和IEO也是如此。IEO对于谁可以在交易所上创建帐户,可能会有一些限制,尽管交易所启动IEO时,没有任何禁止和限制。
在这里,我们可以拿很多人看不上的传统融资模式做个对比:在互联网领域,当创业者融到天使轮融资之后,必须为了接下来的AB轮融资继续拼命,因为天使轮那点钱根本就不够尽情潇洒的。在此之后,还得为了CD轮融资努力,直到拼到IPO,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财富自由。其实就跟“分答”的制度很相似:你不干活,就拿不到酬劳。
而在区块链行业中,创业者把ABCDEF、甚至可能相当于IPO体量的资金都一次性拿到手了,简直是“感觉人生瞬间达到了巅峰”,那还有什么动力去努力做事呢?从这点来看,区块链行业特有的“一步到位”融资模式,真的就跟很多币圈人所建立的收费群和星球是一个套路。至于捡到靠谱项目的几率,也跟你进到靠谱收费社群/知识星球的几率有得一拼。
总结
企业家们厌倦了与监管作斗争,他们既不想放弃所有权,也不想花费数百万美元进行市场营销以及开发一个看起来毫无用处的产品,融资是最好的选择。而在融资方式上,STO无疑是较好的选择,其汇集了ICO和IPO的优点,旨在保护初创企业和投资者。STO的魅力在于其核心是一种有实物(黄金、房地产、股票甚至稀有艺术品)支撑的证券通证,且收益比ICO、IEO和IPO加起来还要高。
那么,如果说区块链现有的项目融资方法不靠谱的话,那什么样的模式才是理想的?
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知识星球其实是一样的:在确保投融资权适当下沉的前提下,实行“分阶段募资”的制度。但问题在于,和付费知识领域只有“知识星球”这样不合理的平台相似,目前的主流交易所,也只有“一次性融足资”的渠道,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交易所方面主观的懒政与懈怠之外,跟区块链创业项目评价标准的缺位等客观因素也是有直接关系。